【澳鸟网】7月29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以往的实践中,行政处罚决定往往先于民事判决作出,一些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大额行政罚没款案件中,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没款后,剩余财产往往难以支付民事赔偿款,导致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无法落实。《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参见澳鸟网《投资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有新解 可申请同案上市公司行政罚款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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