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鸟网】在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的当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融的制度建设和产品供给成为关键。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行、理财公司、人身险公司和建信养老下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十三项规范性要求。
根据《通知》,银行保险机构可发展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包括: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在开展此类业务时,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并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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